跳转到内容
开关侧边栏
中國法律百科 | China Law Wiki | ChinaLaw.Wiki
搜索
个人工具
创建账号
登录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
友情鏈接
ChinaLaw.xyz
Canton.Law
查看“支付令異議”的源代码
页面
讨论
大陆简体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大陆简体
香港繁體
澳門繁體
大马简体
新加坡简体
臺灣正體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更多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
支付令異議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该页面:
您请求的操作仅限属于该用户组的用户执行:
用户
您可以查看和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支付令異議''',是指債務人在收到[[支付令]]以後的法定期間內,向發出支付令的法院表明不服支付令所確認的給付義務的訴訟行為。 支付令的異議是整個督促程序中,債務人惟一享有的陳述自己主張的機會。 == 成立條件 ==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16條第2款和《民訴法意見》第221條的規定,債務人提出支付令異議應當具備以下三項條件: 一、'''債務人的異議必須是針對支付令所確定的債務本身。'''如果債務人只是提出自己缺乏清償能力,這屬於執行問題,而不是對支付令所確定的債務本身提出異議、對負債的數額提出異議、對償還期限提出異議、對是否存在對待給付義務提出異議、對債務的合法性提出異議。 二、'''債務人的異議必須在法定期間內提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債務人提出支付令異議的期限是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這是不變期間。如果超過這個期限提出異議的,異議就不成立。但如果因為不可抗力等客觀原因延誤了期間,可以向法院申請延期。 三、'''支付令異議必須採用書面形式提出。'''也就是說,債務人口頭提出支付令異議的,異議不成立。 依據2012年修正前的大陸《民事訴訟法》,債務人的異議,只要符合以上三項條件,就能夠成立並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法院無須審查債務人的異議是否有理由,也不要求債務人提供相應的證據,就可以裁定終結督促程序。由於債務人提出支付令異議,不需要提供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因此在多數情況下,債務人都會通過對支付令提出異議來拖延對債務的清償。這也就是實踐中督促程序使用不多的原因所在。 2012年《民事訴訟法》對此作了修正,規定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先進行審查;對於債務人提出的異議經法院審查,異議成立的才能裁定終結督促程序。 == 效力 == 支付令異議的效力,是指債務人對支付令提出異議後所引起的法律後果。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17條的規定,支付令異議的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一、'''督促程序終結。''' 債務人提出支付令異議以後,法院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由於督促程序的終結,債權人不能再通過督促程序實現所請求的債權,也不能對法院作出終結督促程序的裁定提起上訴。 二、'''支付令失效。''' 債務人提出合法的支付令異議以後,支付令所具有的督促債務人清償債務的效力也隨之喪失。 三、'''轉入訴訟程序。''' 依據2012年修正前的大陸《民事訴訟法》,債務人提出合法的支付令異議以後,債權人所請求的債權又重新陷入不確定的狀態。如果債權人仍然要通過司法途徑實現自己的債權,他只能另行起訴。 2012年《民事訴訟法》對此進行了修正,規定債務人提出合法的支付令異議以後,支付令自行失效,督促程序終結,轉入訴訟程序,但申請支付令的一方當事人不同意提起訴訟的除外。 == 撤回 == 支付令異議一經合法提出,就具有導致[[督促程序]]終結、支付令失效的法律後果。但從尊重當事人處分權的角度出發,又應當允許債務人在訴訟中處分自己的權利。因此支付令異議能否撤回的問題,學理上就有肯定說和否定說兩種主張。 * 肯定說認為,民事審判程序應當以當事人的處分權為基礎,因此從尊重當事人處分權的角度出發,應當允許債務人撤回支付令異議,從而使已經失效的支付令重新恢復效力。 * 否定說則認為,對支付令的異議一經合法提出,就會導致督促程序終結和支付令失效,因此不能通過撤回支付令異議的方式恢復支付令的效力。
返回
支付令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