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开关侧边栏
中國法律百科 | China Law Wiki | ChinaLaw.Wiki
搜索
个人工具
创建账号
登录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
友情鏈接
ChinaLaw.xyz
Canton.Law
查看“戶籍”的源代码
页面
讨论
大陆简体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大陆简体
香港繁體
澳門繁體
大马简体
新加坡简体
臺灣正體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更多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
戶籍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该页面:
您请求的操作仅限属于该用户组的用户执行:
用户
您可以查看和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 歷史 == 戶籍制度,古已有之。無論古今,戶籍均以“周知民數”之統計功能為基本定位,唯其社會功能則各有不同。 昔漢魏徐幹《中論》曰:“治平在庶功興,庶功興在事役均,事役均在民數週。民數週,為國之本也。”然而,雖中國數千年來,見於載籍之民數,殆無一確實。依呂思勉先生所信,癥結在於,事役之分配賴於民數,而歷代未嘗以戶籍固定居所。民眾遷徙來去自由,為避事役,背井離鄉散於江湖者眾,精確統計勢無可能。誠之先生因而概嘆:“戶籍役籍,併為一談,尤為清查人口之大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制度之形成 == 今之戶籍,併為一談者,何止役籍。管制較於往昔,實有過之而無不及。為實現全方位的管制,主事者“以史為鑑”,一掃遷徙自由之“遺風”,易轍而行。1958年,《[[戶口登記條例]]》施行,第10條分3款規定:“(第1款)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第2款)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第3款)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自此,作為“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制”的重要成分,城鄉二元壁壘固若金湯。制度之外的江湖“黑戶”,直可謂上無片瓦下無立錐之地,幾無任何生存空間。 == 對私法之影響 == 戶籍主要用以戶政管理,不能直接[[引起]][[私法]]效果,但戶籍係依照法定程序製作的法律文件,可能對私法產生[[證據]]效力。戶籍記載事項能夠提供證據的私法事實包括:[[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開始與終止時間、[[住所]]之所在、法定姓名(本名)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如今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劃萎退,市場跟進。戶籍制度輝煌難再,然其魂靈仍盤桓不去。於私法而言,戶籍觸角所及,影響至巨者,一是製造若干以“[[戶]]”的面目出現的“[[準權利主體]]”,二是奠定[[農村土地制度]]的基本格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與[[宅基地使用權]]至今仍難進入市場交易,橫亙其間的,即是難以撼動的戶籍治理制度與理念——若是許可農村土地自由交易,勢將摧毀戶籍構築的城鄉壁壘與遷徙藩籬。 == 戶籍與居民身份證之區別 == 除戶籍外,記錄自然人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件還包括[[居民身份證]]。一般情況下,居民身份證與戶籍具有同等的證明效力。不同在於,前者以個人、後者以戶為單元。 [[Category:目次]]
返回
戶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