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开关侧边栏
中國法律百科 | China Law Wiki | ChinaLaw.Wiki
搜索
个人工具
创建账号
登录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
友情鏈接
ChinaLaw.xyz
Canton.Law
查看“中間法人”的源代码
页面
讨论
大陆简体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大陆简体
香港繁體
澳門繁體
大马简体
新加坡简体
臺灣正體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更多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
中間法人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该页面:
您请求的操作仅限属于该用户组的用户执行:
用户
您可以查看和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在[[社團法人]]中,既難歸於[[營利法人]],又不宜認定為[[公益法人]]的,即為[[中間法人]]。 最典型的中間法人,應屬[[合作社法人]]。 * 首先,合作社的[[出資人]]與[[社員]]是重合的,社員是[[股東]],也是事業的參與者,這一點與[[公司]]有本質區別,公司股東可以只參與紅利分配,不是公司財富的創造者和勞動者。 * 其次,合作社設立的目的是為社員謀利,營利只是手段之一,互利互助、共同勞動,[[按資分配]]與[[按勞分配]]結合,與公司股東完全按資分配判然有別,合作社具有共同富裕的屬性。民法總則及民法典將[[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歸於[[特別法人]],或許就是因為合作社的中間法人特徵。 [[Category:社團法人]]
该页面使用的模板:
Template:Sidebar
(
查看源代码
)
Template:分類
(
查看源代码
)
Template:分類/styles.css
(
查看源代码
)
Module:Arguments
(
查看源代码
)
Module:Sidebar
(
查看源代码
)
Module:Sidebar/configuration
(
查看源代码
)
Module:Sidebar/styles.css
(
查看源代码
)
返回
中間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