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开关侧边栏
中國法律百科 | China Law Wiki | ChinaLaw.Wiki
搜索
个人工具
创建账号
登录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
友情鏈接
ChinaLaw.xyz
Canton.Law
查看“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源代码
页面
讨论
大陆简体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大陆简体
香港繁體
澳門繁體
大马简体
新加坡简体
臺灣正體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更多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
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该页面:
您请求的操作仅限属于该用户组的用户执行:
用户
您可以查看和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立法中經常使用的概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在法律上可以構成[[自首]]或者[[坦白]]。當庭自願認罪與自首、坦白制度一起,構成了一套連續的、有層級的激勵機制。 ; 自首 自首以“[[主動投案]]”為前提條件;原則上,一旦被採取強制措施,即便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所指控的罪行,也不再成立自首。<ref group="注">為了鼓勵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積極供述自己的罪行,1997年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增加了特別自首的規定。“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ref> ; 坦白 在[[刑法修正案(八)]]之後,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夠在[[偵查]]、[[審查起訴]]階段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則可以構成坦白,並獲得一定幅度的從輕處罰。 ; 當庭自願認罪 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的規定,[[當庭自願認罪]]也是一項獨立的從輕量刑的法定情節。<ref group="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2014年)第七條規定,“對於當庭自願認罪的,根據犯罪的性質、罪行的輕重、認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現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以下。”</ref> == 注釋 == <references group="注" />
返回
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