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开关侧边栏
中國法律百科 | China Law Wiki | ChinaLaw.Wiki
搜索
个人工具
创建账号
登录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
友情鏈接
ChinaLaw.xyz
Canton.Law
查看“婚意”的源代码
页面
讨论
大陆简体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大陆简体
香港繁體
澳門繁體
大马简体
新加坡简体
臺灣正體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更多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
婚意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该页面:
您请求的操作仅限属于该用户组的用户执行:
用户
您可以查看和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婚意''',或者說有身份行為的效力意思,即以確立夫妻關係為目的。結婚是一種確立[[夫妻關係]]的[[身份行為]],因而只有具有身份行為的效力意思即婚意才可成立婚姻。即婚姻的成立,必須有婚意。如果沒有婚意,即使有同居的事實(如通姦、單純的姘居、納妾),婚姻並不存在。 == 羅馬法 == 在羅馬法中,就將婚意作為婚姻的成立要件,即所謂“實際上不是結合而是婚意構成婚姻”。至於“婚意”這種意願的和倫理的要件,它通過新郎新娘自己的表白或其家屬和朋友的表白加以證明,但最重要的是通過它的外部表示——“婚姻待遇”,即在所有形式方面以夫妻相互對待,以使配偶雙方在社會上被看作夫妻,它使婦女獲得丈夫的社會地位和妻子身份。如果缺乏婚意,則不構成婚姻,而只是一種“姘合”。優士丁尼法典就將姘合定義為“同無論有何種地位的婦女無‘婚意’的穩定同居”。 == 澳門 == 澳門民法典第1501條明確規定,結婚時欠缺一方或雙方結婚人之結婚意思表示,又或欠缺其中一方之受權人之結婚意思表示的,為不成立之婚姻。 == 參見 == * [[夫妾關係]]
返回
婚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