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开关侧边栏
中國法律百科 | China Law Wiki | ChinaLaw.Wiki
搜索
个人工具
创建账号
登录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
友情鏈接
ChinaLaw.xyz
Canton.Law
查看“婚生推定”的源代码
页面
讨论
大陆简体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大陆简体
香港繁體
澳門繁體
大马简体
新加坡简体
臺灣正體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更多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
婚生推定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该页面:
您请求的操作仅限属于该用户组的用户执行:
用户
您可以查看和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婚生推定''',亦稱'''婚生子女推定''',是指子女系生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受胎或出生,該子女在法律上即被推定為生母和生母之夫的親生子女。 婚生推定制度,實為一種契合人類倫理,簡潔方便的法律推定。有利於維護婚姻當事人的尊嚴和保護善意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利於穩定婚姻和家庭關係,有利於保護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 母子關係,基於母親分娩的事實而容易確定。父親與子女關係的確定,因父親在子女孕育、生產過程中的作用之特別則較為複雜,有時存在血緣上的父親與母親之夫不相符合的可能,確認父子關係需要啟動特別的法律程序。[[一夫一妻]]制婚姻使得父親身份的確定變得簡單,僅依據婚姻關係就足以確立父子關係了。婚生推定是最便宜、可行的確定親子關係的辦法,它從子女的出生于母親這一事實出發,直接認定子女與生母之夫具有血緣關係。只需證明在子女出生或受胎時丈夫與子女的母親有婚姻關係,且子女是丈夫之妻所生即可。 == 立法 == 在法律明文設立婚生推定制度的國家中,推定子女為婚內所生的主要途徑有三種: * 子女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受胎的,推定為婚生子女; * 子女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出生的,推定為婚生子女; * 子女在婚姻關係解除後300天以內出生的,推定為婚生子女。 法國民法典第312條和第314條規定:“夫妻婚姻期間生育的子女,夫為其父”;“夫妻結婚後滿180天出生的子女為婚生子女,並且視其自受孕起即為婚生子女”。依據該法,在婚姻解除後的300天之內出生的子女也是婚生子女。 瑞士民法典第255條第1款規定:“在婚姻存續期間或婚姻解除後的三百日內出生的子女,推定夫為父”。 日本民法典第772條第1款規定:“妻于婚姻中懷胎的子女,推定為夫的子女”。依據該法,妻于婚姻中懷胎的子女即自婚姻成立起200日後,或自婚姻解除或撤銷之日起300日內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德國民法典》規定: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在受胎期內與妻同居者,所生子女為婚生;婚前受胎,婚後所生亦同;婚姻被宣佈無效也適用。子女出生前的181天至302天的期間為受胎期。在此期間的任何一天有同居行為時,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如經醫生確認該子女的受胎期超過302天的,從有利於子女出發,也視為受胎期,推定為婚生。 中華民國民法同樣規定,婚生子女的受胎期間,應為子女出生回溯第181日起至第302日止。 在美國,法律對於父母的定義,往往建立在血緣上或與子女的母親的關係上。普通法將父親定義為:與子女具有血緣關係,與子女的母親具有合法或社會關係者。實務上認為,對於已婚父親而言,其與子女的母親的關係較血緣關係更為重要,即母親之夫推定為子女之生父,而不問子女的真正生父為何人。 英國法律規定,子女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出生,不問其是否婚前受胎,只要出生時父母之間有合法婚姻關係,就取得婚生子女身份;如果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受胎,則不問子女出生前婚姻關係是否已經解除,子女均可取得婚生子女身份。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政以來的婚姻法從未明文設立婚生推定制度,但是,實際上,法定有關父母子女關係的內容是按照婚生推定理論予以安排的。實踐中,確認父母子女關係也是遵循婚生推定的原理進行的。 == 婚生推定之否認 == 由於根據推定規則得出的結論不具有必然性,所以推定結論允許當事人通過提出相反的證據予以推翻。即使強力推定,也不具有一錘定音的功效,當事人也可以利用一定的方法或證據予以反駁。推翻婚生推定的行為或主張,被稱為婚生否認。 [[Category:親子法]]
返回
婚生推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