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开关侧边栏
中國法律百科 | China Law Wiki | ChinaLaw.Wiki
搜索
个人工具
创建账号
登录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页面信息
友情鏈接
ChinaLaw.xyz
Canton.Law
查看“指定再審”的源代码
页面
讨论
大陆简体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大陆简体
香港繁體
澳門繁體
大马简体
新加坡简体
臺灣正體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更多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
指定再審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该页面:
您请求的操作仅限属于该用户组的用户执行:
用户
您可以查看和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 主體 == 《民訴法》第204條第2款第2句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再審的案件,由本院再審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審,也可以交原審人民法院再審。”[[中級法院]]無權將案件指定或指令給基層法院再審。 == 適用 == 再審審理管轄權的轉移必須符合法定的要件: (一)在當事人或案外人申請再審的情形下,負責再審審查的上一級法院經審查認為申請再審事由成立的,一般由本院提審。唯有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級人民法院在下列情形下,可以轉移再審審理管轄權,將案件指令再審或指定再審: #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00條第4、5、9項裁定再審的; # 發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調解書是由第一審法院作出的; # 當事人一方人數衆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爲公民的; # 經審判委員會討論决定的其他情形。 (二)在檢察院[[抗訴]]的情形下,唯有抗訴的事實和理由屬於民事訴訟法第200條第1~5項時,即原審裁判系因爲證據問題而導致事實認定出現不當或錯誤的,上級人民法院方可轉移再審審理管轄權,將案件指令給原審人民法院,或指定給與原審法院同級的其他下級法院進行再審審理。 === 限制 === 在法院依職權啓動再審的情形下,如果是本院對自己做出的生效裁判做出再審裁定,則只能由自己進行再審審理,不能轉移再審審理的管轄權;如果是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法院的生效裁判做出再審裁定,則應當自行[[提審]]。 在下列情形下,即便符合[[指令再審]]的條件,上級法院也應當提審: # 原判决、裁定系經原審人民法院再審審理後作出的; # 原判决、裁定系經原審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作出的; # 原審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爲的; # 原審人民法院對該案無再審管轄權的; # 需要統一法律適用或裁量權行使標準的; # 其他不宜指令原審人民法院再審的情形。 在法院依職權啓動再審的情形下,如果是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法院的生效裁判做出再審裁定,則應當自行提審。 == 程序 == 接受指定再審的法院,應當按照《民訴法》第207條第1款規定的程序審理。具體程序與原審法院進行的[[指令再審]]程序相同。 == 參見 == * [[指令再審]] * [[提審]] * [[再審審理 (民事)]] [[Category:民事訴訟法學]]
返回
指定再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