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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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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關聯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 交易對方; # 在交易對方任職,或在能直接或間接控制該交易對方的[[法人]]單位任職的; # 擁有交易對方的直接或間接控制權的; # 交易對方或者其直接或間接控制人的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 # 交易對方或者其直接或間接控制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 # 因其他原因使其獨立的商業判斷可能受到影響的人士。 == 關聯交易之迴避 == 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議[[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董事應主動回避,不參加討論和表决,並不計人表决法定人數;關聯董事未主動回避時,由董事長提請其回避。 關聯董事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係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决議須經無關聯關係董事過半數通過。 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董事人數不足三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上市公司董事會在審議關聯交易事項時,如有特殊情况,有關聯關係的董事無法回避時,董事會在報告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後,可以按照正常程序進行表决,並在董事會記錄中作出詳細說明。 == 參見 == * [[關聯股東]] * [[關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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