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履約保證金:修订间差异
Liulingbowen(留言 | 贡献) (创建页面,内容为“'''履約保證金''',是指建設工程合同發包人為防止承包人在執行合同過程中違反合同約定或不履行合同給其造成經濟損失...”) |
Liulingbowen(留言 | 贡献) 小 (导入1个版本) |
(没有差异)
|
2017年3月19日 (日) 02:38的最新版本
履约保证金,是指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违反合同约定或不履行合同给其造成经济损失,而要求承包人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提供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并在双方合同履行完毕或者依法解除时予以退还的款项。
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人保质、保量的完全履行合同,额度通常为合同价格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