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再審(民事):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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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9日 (日) 02:39的最新版本
指定再审,是指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将裁定再审的案件交与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负责再审审理的管辖,以减轻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理的压力。
适用
对于指定再审,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影响程度以及案件参与人等情况,决定是否指定再审。需要指定再审的,应当考虑两便原则,即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以及便利人民法院审理等因素。指定其他同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做法,在实践中发生了很多问题,如需要发回重审的难以确定重审法院、涉诉信访责任不明、诉讼费是否需要移交到再审法院等等,矛盾重重,难以解决,因此建议慎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