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順序繼承人: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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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 | '''第一順序繼承人''',即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 | ||
== 類型 == |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 繼承人包括 : | |||
# [[配偶]] | # [[配偶]] | ||
# [[子女]] | # [[子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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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權利 == | == 權利 == | ||
第一順序繼承人有優先繼承全部遺産的權利。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地位平等。 | 第一順序繼承人有優先繼承全部遺産的權利 ;[[第二順序繼承人]]只有在第一順序繼承人全部放弃或喪失繼承權或不存在時,才能參加繼承 。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地位平等。 | ||
== 參見 == | == 參見 == | ||
*[[第二順序繼承人]] | *[[第二順序繼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