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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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係指具有一個國家的[[國籍]],依照該國[[憲法]]和[[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相應[[義務]]的[[自然人]]。 | |||
== 與類似概念之區別 == | |||
在我國,公民與[[國民]]的含義相同。 | |||
公民與人民含義不同:一是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二是公民比人民範圍大,公民包括我國全體社會成員,而具有公民資格的人,卻不一定都屬於人民的範疇。 | |||
== 分類 == | == 分類 == | ||
世界各國的法律,一般都把本國公民劃分為完全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 | 世界各國的法律,一般都把本國公民劃分為完全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 | ||
# [[完全行為能力人]]:是指達到一定[[法定年齡]]、智力健全、能夠對自己的行為負完全責任的自然人(公民)。例如,在[[民法]]上,[[18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 # [[完全行為能力人]]:是指達到一定[[法定年齡]]、智力健全、能夠對自己的行為負完全責任的自然人(公民)。例如,在[[民法]]上,[[18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 ||
# [[限制行為能力人]]:是指行為能力受到一定限制,只具有部分行為能力的公民。例如,中國《[[民法通則]]》規定,[[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中國 | # [[限制行為能力人]]:是指行為能力受到一定限制,只具有部分行為能力的公民。例如,中國《[[民法通則]]》規定,[[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 精神病人]] ,是限制行為能力人。 《 中 華人民共和 國刑法》將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公民視為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完全的刑事責任能力人)。 | ||
# [[無行為能力人]]:是指完全不能以自己的行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公民。在民法上,不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完全的精神病人,是無行為能力人。在刑法上,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也被視為無刑事責任能力人。 | # [[無行為能力人]]:是指完全不能以自己的行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公民。在民法上,不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完全的精神病人,是無行為能力人。在刑法上,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也被視為無刑事責任能力人。 | ||
2020年6月9日 (二) 03:39的最新版本
公民,系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依照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的自然人。
与类似概念之区别
在我国,公民与国民的含义相同。
公民与人民含义不同:一是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二是公民比人民范围大,公民包括我国全体社会成员,而具有公民资格的人,却不一定都属于人民的范畴。
分类
世界各国的法律,一般都把本国公民划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
- 完全行为能力人:是指达到一定法定年龄、智力健全、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完全责任的自然人(公民)。例如,在民法上,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指行为能力受到一定限制,只具有部分行为能力的公民。例如,中国《民法通则》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公民视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人)。
- 无行为能力人:是指完全不能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公民。在民法上,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在刑法上,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也被视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