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秘密: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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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 (一)是一種技術信息與經營信息。 | ||
技術信息與經營信息,既可能以文字、圖像為載體,也可能以實物為載體,還可能存在於人的大腦或操作方式中。技術信息與經營信息,包括設計、程序、[[產品配方]]、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信息。 | 技術信息與經營信息,既可能以文字、圖像為載體,也可能以實物為載體,還可能存在於人的大腦或操作方式中。技術信息與經營信息,包括設計、程序、[[產品配方]]、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信息。 | ||
; (二) | ; (二)不為公眾所知悉、僅限於一定範圍內的人知悉。 | ||
; (三) | ; (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 | ||
權利人,是指商業秘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秘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秘密使用人。 | 權利人,是指商業秘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秘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秘密使用人。 | ||
; (四) | ; (四)具有實用性,即具有直接的、現實的使用價值,權利人能夠將商業秘密直接運用於生產、經營活動。 | ||
; (五) | ; (五)經權利人採取了[[保密措施]]。 |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正常情況下足以防止涉密信息洩漏的,應當認定權利人採取了保密措施: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正常情況下足以防止涉密信息洩漏的,應當認定權利人採取了保密措施: |
2023年10月9日 (一) 06:54的最新版本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是权利人劳动成果的结晶,商业秘密权是权利人拥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禁止。
特征
- (一)是一种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
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既可能以文字、图像为载体,也可能以实物为载体,还可能存在于人的大脑或操作方式中。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 (二)不为公众所知悉、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
- (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 (四)具有实用性,即具有直接的、现实的使用价值,权利人能够将商业秘密直接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 (五)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正常情况下足以防止涉密信息泄漏的,应当认定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 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只对必须知悉的相关人员告知其内容;
- 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锁等防范措施;
- 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
- 对于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
- 签订保密协议;
- 对于涉密的机器、厂房、车间等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
- 确保信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
此外,商业秘密还具有使用权可以转让、没有固定的保护期限、内容广泛等特点。
与专利、商标之区别
商业秘密不同于专利和注册商标,它可以为多个权利主体同时拥有和使用,只要获得及使用手段合法。如自主研究开发,或者通过反向工程破译他人商业秘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