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件工作時間: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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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 計件工 作 時 間]] , 簡 稱'''計件工 時''', 是 指以勞動者完成一定[[ 勞動 定額]]為計 酬 標準 的 工作時間 制度。 | |||
'''計件工作制'''與'''計時工作制'''相對應,實際上是[[ 標準工作時間]]的特殊轉化形式,同時又具有更大的靈活性,如當用 人 單位合理確定勞動定額 和 計件報酬標準後,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完成當日或當月的定額後,可以把剩餘時間作為休息時間;也可以超定額以取得相應的額外報酬;未完成當日的定額,則可以在8小時的工作時間之外來完成。 | |||
== 勞動定額 == | |||
《 勞動法》 第37條 規定,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標準工時制 度 合理確定 其 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實行計件工作的用人單位;必須以勞動者在一個標準工作日或一個標準工作周的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計件數量為標準,確定勞動定額。勞動定額是指在一定的生產技術和生產組織條件下,為生產一定量合格產品或完成一定量的工作所預先規定的勞動消耗標準,或是在單位時間內預先規定的完成合格產品數量的標準,包括時間定額和產量定額。合理的勞動定額應當是在正常情況下,大多數勞動者按標準工作時間勞動能夠完成的定額量。 | |||
== 實行 == | |||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第3條規定,實行新的工時制度,應保證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不減少職工的收入。按照這一規定,對實行計件工作制的勞動者而言,用人單位應當在保證勞動者享受縮短工時的待遇的同時儘量保證其計件工資收入不減少。如果適當調整勞動定額,在保證勞動者計件工資收入不降低的前提下,計件單價可以不作調整;如果調整勞動定額有困難,就應該考慮適當調整勞動者計件單價,以保證勞動者收入不減少 。 |
2019年8月5日 (一) 09:13的最新版本
工时 | 标准工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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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时 | 不定时工时 | |
综合计算工时 | ||
计件工时 | ||
非全日制工时 | ||
缩短工时 | ||
延长工时 |
计件工作时间,简称计件工时,是指以劳动者完成一定劳动定额为计酬标准的工作时间制度。
计件工作制与计时工作制相对应,实际上是标准工作时间的特殊转化形式,同时又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如当用人单位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后,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完成当日或当月的定额后,可以把剩余时间作为休息时间;也可以超定额以取得相应的额外报酬;未完成当日的定额,则可以在8小时的工作时间之外来完成。
劳动定额
《劳动法》第37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实行计件工作的用人单位;必须以劳动者在一个标准工作日或一个标准工作周的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计件数量为标准,确定劳动定额。劳动定额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技术和生产组织条件下,为生产一定量合格产品或完成一定量的工作所预先规定的劳动消耗标准,或是在单位时间内预先规定的完成合格产品数量的标准,包括时间定额和产量定额。合理的劳动定额应当是在正常情况下,大多数劳动者按标准工作时间劳动能够完成的定额量。
实行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3条规定,实行新的工时制度,应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不减少职工的收入。按照这一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制的劳动者而言,用人单位应当在保证劳动者享受缩短工时的待遇的同时尽量保证其计件工资收入不减少。如果适当调整劳动定额,在保证劳动者计件工资收入不降低的前提下,计件单价可以不作调整;如果调整劳动定额有困难,就应该考虑适当调整劳动者计件单价,以保证劳动者收入不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