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後背書:修订间差异

来自中國法律百科 | China Law Wiki | ChinaLaw.Wiki
(创建页面,内容为“'''期後背書''',是指在票據被拒絕承兌、被拒絕付款或者超過付款提示期限時所爲的背書。 == 認定 == 是否爲期後背書...”)
 
(导入1个版本)
 
(没有差异)

2017年3月19日 (日) 02:39的最新版本

期后背书,是指在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时所为的背书

认定

是否为期后背书的判断标准是票据上记载的背书日期,对该背书日期是否确实为实际的背书日期,持票人不负举证责任。当票据上未记载背书日期时,依据票据法的规定,推定是在期限内所为。

效力

根据我国票据法第36条的规定,期后背书应当属于无效背书,不能发生一般背书的效力,而只具有通常的债权转让的效力。但期后背书的背书人仍需承担票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