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損害賠償: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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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有特定侵权行为导致离婚,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法请求的损害赔偿。

主体

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主体只能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且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仅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赔偿方式

《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非财产损害赔偿。对于财产损害,以支付赔偿金等方式承担;对于非财产损害赔偿,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