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修订间差异

来自中國法律百科 | China Law Wiki | ChinaLaw.Wiki
无编辑摘要
→‎種類
第5行: 第5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均將證據分為八種。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均將證據分為八種。


{| class="wikitable" style="width: 480px; margin: 1em auto; "
{{中華人 共和國 證據 種類}}
|+ 證據
|-
! style="width: 10em; " | 《 事訴訟法》<br />第63條
! 《刑事訴訟法》<br />第48條
|-
|
# [[書證]];
# [[物證]];
# [[視聽資料]];
# [[電子數據]];
# [[ 人證言]];
# [[當事人陳述]];
# [[鑑定意見]];
# [[勘驗筆錄]]。
|
# [[物證]];
# [[書證]];
# [[證人證言]];
# [[被害人陳述]];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 [[鑑定意見]];
# 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 [[視聽資料]]、[[電子數 ]]。
|}


; 證據種類的開放性問題
; 證據種類的開放性問題
 英美法系國家與大陸法系國家對證據種類一般不作規定,即便有些劃分,也較為粗疏。中華人民共和國三大訴訟法關於證據種類的規定都採取了封閉列舉的立法方式,其弊端是不能適應社會生活變化和司法實踐發展的需要,無法窮盡所有的證據種類,並且經常面臨難以判斷其歸屬的困境。因此,諸多專家建議對於證據種類應當採取“開放列舉”的立法模式,將訴訟法規定的“證據包括”修改為:“證據主要有以下種類”或“證據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種類”的表述方式。
 英美法系國家與大陸法系國家對證據種類一般不作規定,即便有些劃分,也較為粗疏。中華人民共和國三大訴訟法關於證據種類的規定都採取了封閉列舉的立法方式,其弊端是不能適應社會生活變化和司法實踐發展的需要,無法窮盡所有的證據種類,並且經常面臨難以判斷其歸屬的困境。因此,諸多專家建議對於證據種類應當採取“開放列舉”的立法模式,將訴訟法規定的“證據包括”修改為:“證據主要有以下種類”或“證據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種類”的表述方式。

2019年4月11日 (四) 17:39的版本

种类

证据之种类,乃法律根据证据的外在表现形式和对待证事实的证明作用而对证据所划分的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均将证据分为八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种类
刑事诉讼法(2018年)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第50条第2款 第63条 第33条
  1. 物证
  2. 书证
  3. 证人证言
  4. 被害人陈述
  5.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 鉴定意见
  7.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试验等笔录
  8.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1. 当事人的陈述
  2. 书证
  3. 物证
  4. 视听资料
  5. 电子数据
  6. 证人证言
  7. 鉴定意见
  8. 勘验笔录
  1. 书证
  2. 物证
  3. 视听资料
  4. 电子数据
  5. 证人证言
  6. 当事人的陈述
  7. 鉴定意见
  8. 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证据种类的开放性问题

英美法系国家与大陆法系国家对证据种类一般不作规定,即便有些划分,也较为粗疏。中华人民共和国三大诉讼法关于证据种类的规定都采取了封闭列举的立法方式,其弊端是不能适应社会生活变化和司法实践发展的需要,无法穷尽所有的证据种类,并且经常面临难以判断其归属的困境。因此,诸多专家建议对于证据种类应当采取“开放列举”的立法模式,将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包括”修改为:“证据主要有以下种类”或“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的表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