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非法證據: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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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法學領域對非法證據之討論,近幾年來方興未艾。2010年6月,兩高三部曾聯合發佈了《[[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規定]]》。但在民事程序法領域,就此問題之討論,則不多見。其原因可能系刑事訴訟強調排除非法證據,主要是為了對抗國家偵查機構為取得證據而非法侵犯人權,但就民事訴訟程序,人們對非法證據的認識沒有刑事訴訟那麼足夠深刻。<ref>王新平.民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法學領域對非法證據之討論,近幾年來方興未艾。2010年6月,兩高三部曾聯合發佈了《[[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規定]]》。但在民事程序法領域,就此問題之討論,則不多見。其原因可能系刑事訴訟強調排除非法證據,主要是為了對抗國家偵查機構為取得證據而非法侵犯人權,但就民事訴訟程序,人們對非法證據的認識沒有刑事訴訟那麼足夠深刻。<ref>王新平.民事 訴訟證據運 用 與實務 技巧.第一版.北京:中 國 民主法制出版社,2017.7. ISBN 978-7-5162-1549-4</ref>實際上,即使內容客觀真實、完全可以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但只要不合法,在民事訴訟中也不應將其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例如,對於以嚴重侵害他人隱私權的方式獲取的證據,如果僅因其具有真實性而予以採納,就會縱容侵害他人隱私權行為的發生。為避免此種後果,法律寧願犧牲其證據價值,也不容忍或放縱侵害他人隱私權行為的發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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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1日 (日) 15:14的最新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法学领域对非法证据之讨论,近几年来方兴未艾。2010年6月,两高三部曾联合发布了《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定》。但在民事程序法领域,就此问题之讨论,则不多见。其原因可能系刑事诉讼强调排除非法证据,主要是为了对抗国家侦查机构为取得证据而非法侵犯人权,但就民事诉讼程序,人们对非法证据的认识没有刑事诉讼那么足够深刻。[1]实际上,即使内容客观真实、完全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但只要不合法,在民事诉讼中也不应将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例如,对于以严重侵害他人隐私权的方式获取的证据,如果仅因其具有真实性而予以采纳,就会纵容侵害他人隐私权行为的发生。为避免此种后果,法律宁愿牺牲其证据价值,也不容忍或放纵侵害他人隐私权行为的发生。
参考文献
- ↑ 王新平.民事诉讼证据运用与实务技巧.第一版.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7.7. ISBN 978-7-5162-15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