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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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姦]] ,一般泛指有配偶者與第三者出於自願發生性關係的行為,是一個法律和道德性質的名稱,英文稱為Adultery,是源自拉丁文的adulterium,有損壞名譽之意。部份古代社會及伊斯蘭國家等,將兩人都是未婚或喪偶、離婚者而自願發生性關係及婚前性行為都歸類為通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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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 通 姦 行 為 在各 國 法律上 處 置不 盡 相同,有些 國 家未 將 通 姦 列入刑法 處罰 之 對 象;有些 國 家 則 在入法 後 ,因理由不 夠 充分而除罪化。在通姦除罪化的地區,則是純粹道德上的問題,如果配偶通姦,可以以此為理由申請離婚。 | ||
通 | 通 姦 罪的 處罰 常 見 三 種類 型: | ||
# 只 | # 只 罰 有夫之 婦 ,如日本1947年以前的刑法; | ||
# 只 | # 只 罰 男性相奸人,如新加坡刑法; | ||
# 男女 | # 男女 雙 方皆 處罰 ,但 卻給 予不同的刑度,通常是 對 丈夫 較為寬 厚,如中 華 民 國於1923 年制 訂並 施行至今的刑法(但 過 去 實際適 用 時 常 產 生同第一 種 之 結 果),另外 義 大利、西班牙和法 國 的 舊 法中都曾 經 有 過類 似的 規 定。 | ||
近代男女平等的概念 | 在伊斯蘭國家犯通姦罪的男方(無論是否已成年),都會被處以[[石刑]];而女方已經成年的,也會被處以石刑,未成年的,則會被處以鞭打100下。 | ||
近代男女平等的概念 興 起 後 ,有些 國 家 規 定是施予男女 雙 方平等的 處罰 。 此 類國 家多基 於 家庭 應 以感情 為 重,不能 盡 以法律干涉,所以 會對處罰設 有一定限制。例如中 華 民 國 和 奧 地利是 僅 以他方配偶提出控 訴與 否做 為條 件;瑞士以及德 國 的 舊 刑法 則 只 處罰 通 姦導 致分居或 離 婚的 狀況 。也有一些 國 家完全不 處罰 ,例如中 國 大 陸 、英 國 ,以及通 姦 除罪化之 後 的日本、 韓國 、德 國 等。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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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通姦罪(中華民國刑法)]] | 參見:[[通姦罪(中華民國刑法)]] | ||
=== 韓國 === | === 韓國 === | ||
2015年2月26日,韓國憲法法院裁定通姦罪侵犯公民的基本權利,決議廢除實行62年的通姦罪 | 2015年2月26日,[[ 韓國憲法法院]] 裁定通姦罪侵犯公民的基本權利,決議廢除實行62年的通姦罪。 | ||
== 參見 == | == 參見 == | ||
* [[通姦罪]] | * [[通姦罪 (中華民國刑法)]] | ||
* [[強姦罪]] | * [[強姦罪]] | ||
* [[輪姦]] | * [[輪姦]] | ||
* [[通姦(香港法)]] |
2024年9月5日 (四) 05:50的版本
通奸,一般泛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出于自愿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是一个法律和道德性质的名称,英文称为Adultery,是源自拉丁文的adulterium,有损坏名誉之意。部分古代社会及伊斯兰国家等,将两人都是未婚或丧偶、离婚者而自愿发生性关系及婚前性行为都归类为通奸。
处置
通奸行为在各国法律上处置不尽相同,有些国家未将通奸列入刑法处罚之对象;有些国家则在入法后,因理由不够充分而除罪化。在通奸除罪化的地区,则是纯粹道德上的问题,如果配偶通奸,可以以此为理由申请离婚。
通奸罪的处罚常见三种类型:
- 只罚有夫之妇,如日本1947年以前的刑法;
- 只罚男性相奸人,如新加坡刑法;
- 男女双方皆处罚,但却给予不同的刑度,通常是对丈夫较为宽厚,如中华民国于1923年制订并施行至今的刑法(但过去实际适用时常产生同第一种之结果),另外意大利、西班牙和法国的旧法中都曾经有过类似的规定。
在伊斯兰国家犯通奸罪的男方(无论是否已成年),都会被处以石刑;而女方已经成年的,也会被处以石刑,未成年的,则会被处以鞭打100下。
近代男女平等的概念兴起后,有些国家规定是施予男女双方平等的处罚。 此类国家多基于家庭应以感情为重,不能尽以法律干涉,所以会对处罚设有一定限制。例如中华民国和奥地利是仅以他方配偶提出控诉与否做为条件;瑞士以及德国的旧刑法则只处罚通奸导致分居或离婚的状况。也有一些国家完全不处罚,例如中国大陆、英国,以及通奸除罪化之后的日本、韩国、德国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从法律意义而言,中国大陆没有法律规定通奸为犯罪行为。但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通奸是犯罪行为,例如破坏军婚罪(即若一方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同居的,则构成该罪)和重婚罪(即若自己已婚、或对方已婚、或双方均已婚,而自己和对方公开以夫妻的名义同居、通奸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此种行为属于重婚论,为违法行为)。
另外,根据旧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50条,党员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此中国共产党党员通奸并不是犯罪,而是违反党纪。一些官员多因为通奸而被落马。而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的条例里,删除了与“通奸”有关的处分规定,改以“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及“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行为,造成不良后果”取而代之。根据修订后的《条例》第103条,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而根据修订后的《条例》第127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台湾
中华民国法务部公布了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上贴出民调“通奸罪应否除罪?”的结果,有9095个网友表示反对废除通奸罪,占86%。
参见:通奸罪(中华民国刑法)
韩国
2015年2月26日,韩国宪法法院裁定通奸罪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决议废除实行62年的通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