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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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权,亦称救济性权利派生权第二性权利,乃原权之对称,系指由于他人侵害原权而发生的权利。如因侵害所有权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

救济权与原权

救济性权利既可能是实体性权利也可能是程序性权利

原有权利与救济性权利是相对而言的,某一权利在一种的权利关系中是原有权利但在另外一种关系中却可能是救济性权利。例如,如果公民的财产权受到侵犯,那么就产生受害人向侵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如果侵害人拒绝赔偿,那么公民就有向法院起诉的权利。在这里,公民的财产权相对于损害赔偿请求权就是原有权利,而损害赔偿请求权就是救济性权利;损害赔偿权相对于公民的诉权是原有权利,而公民的诉权则是救济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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