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乃「動產」的對稱,是指不能移動或經移動會損害其經濟效用、經濟價值或花費巨大代價的物。能夠移動而不損害其經濟用途和經濟價值的物為動產。如糧食、手錶、書櫃等為動產,土地和在土地上的房屋、涵洞、橋樑、林木等定着物為不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