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證據,亦稱「主證據」、「獨立證據」,與「補強證據」相對,係指對案件事實存在與否起主要證明作用的證據。
在訴訟中,爲了保證主要證據的證明力,不失其真實,往往同補強證據並用。如刑事訴訟中,爲防止偏信被告人供述,須以補強證據保證其證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