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只有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才享有代位繼承權,被代位繼承人的其他親屬如兄弟姐妹、配偶等均無此權利。依相關司法解釋規定,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
另外,依相關司法解釋規定,被繼承人的養子女、已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繼承;被繼承人親生子女的養子女可代位繼承;被繼承人養子女的養子女可代位繼承;與被繼承人已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養子女也可以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不受輩數的限制。
繼承份額
代位繼承人無論是一人還是數人,都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應得的遺産份額。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