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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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亦稱商事法,乃調整商事交易主體在其商行為中形成的商事關係法律規範的總稱。商法與民法相併列並互為補充的部門法之一。

我國的商事立法主要表現為一些單行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但尚無統一商法典。

商法與民法

商法與民法的區別在於:

  1. 民法主要調整的是商品經濟關係,而商法調整的則是市場經濟關係;
  2. 商事關係基本上限於有償的財產關係,基本不涉及人身關係,而民事關係的調整範圍則要廣泛得多;
  3. 民法以公平作為最高立法宗旨,而商法則以效益作為最終價值評判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