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禁止,負有某種特定義務或執行某種義務的人不得另外從事與所從事的業務相競爭的業務。
競業禁止當事人包括合夥事業的合夥人、無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兩合公司和股份兩合公司的無限責任股東、有限責任公司執行業務的股東和股份公司中的董事等。
競業禁止的範圍包括與行為人所在公司或合夥組織相同的行為或有競爭關係的行為。
競業禁止的內容包括不得自己獨立從事競爭業務或作為競爭對手的無限責任股東或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