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
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与主犯
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不一定是主犯。认为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均为主犯的观点,既不符合刑法第26条的规定,也不符合刑法分则关于聚众犯罪的具体规定以及聚众犯罪的实际情况。
- 在一律构成共同犯罪的聚众犯罪中(如聚众斗殴罪),虽然可以以刑法分则对首要分子规定了较重的法定刑为依据,认为首要分子是主犯。但对这种首要分子不能适用刑法总则关于主犯的规定。
- 在是否属于共同犯罪应视案件情况确定的聚众犯罪中(如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刑法分则规定只处罚首要分子。
- 如果案件中的首要分子只有一人,则只有一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无所谓共同犯罪,也无所谓主犯与从犯之分。
- 如果案件中的首要分子为二人以上,则构成共同犯罪;首要分子起什么作用,应在首要分子之间进行比较、分析,不能将首要分子与不构成犯罪的其他参与人进行比较;如果二人以上均在组织、策划、指挥聚众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则皆为主犯;如果有人起主要作用、有人起次要作用,则应分别认定为主犯与从犯。
处罚
对于组织、指挥共同犯罪的人(如聚众共同犯罪中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