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財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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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財產制,是法律強制婚姻當事人適用的明確指定的夫妻財產制度。

類型

在理論上,法定財產制區分為普通法定財產制和非常法定財產制。

普通法定財產制,是指依法律直接規定普遍適用於婚姻當事人雙方的財產制;

非常法定財產制,是指在特殊情形下具備法定事由時,依據法律規定強制婚姻當事人適用的夫妻財產制。非常法定財產制又可細分為當然非常法定財產制宣告非常法定財產制,前者是指在適用通常法定財產制或約定財產制期間,因發生特定情事,依法律規定直接適用某一種財產制;後者是指出現法定事由時,經夫妻一方或債權人的請求,由法院裁決宣告婚姻當事人改採分別財產制。

意義

法定財產制的意義在於推定婚姻當事人的意願,為處理夫妻財產關係提供明確的法律依據。由於婚姻特點和傳統影響,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的居民,多數人不約定處理財產。有了法定財產制,婚姻當事人未就夫妻財產關係作出約定或者約定無效時,其夫妻財產關係一律適用法定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原則上是對婚姻當事人雙方最公平的財產規則。法定財產制內容在法律上有詳細規定,且不允許當事人自行變更,當事人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利用自身的財產、職業、知識背景等優勢從制度上為自己謀得比對方更多的利益,實施法定財產制的後果對婚姻當事人是相同的。實施法定財產制簡單方便,成本節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