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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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法人,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所規定的法人類型。

分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特別法人包括如下四類:

  1. 機關法人
  2.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
  3. 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
  4.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