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制度

出自中國法律百科 | China Law Wiki | ChinaLaw.Wiki
於 2016年6月8日 (三) 18:43 由 Liulingbowen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创建页面,内容为“'''用工制度''',係指任用勞動者的各項制度。 == 歷史 == * 中國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前,用工制度有固定工、...”)
(差異) ←上個修訂 | 最新修訂 (差異) | 下個修訂→ (差異)

用工制度,係指任用勞動者的各項制度。

歷史

  • 中國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前,用工制度有固定工、臨時工、季節工、農民輪換工等制度。其主要內容是招收錄用、工作年限、工作分配、勞動組織等。
  • 1978年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各地對用工制度進行了改革。
  • 1986年國務院開始推行勞動合同制試點,招工時採用公開招收、擇優錄取的方法,對新招收的工人實行勞動合同制。
  • 1994年7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頒佈後,全員勞動合同制在全國範圍內建立起來,使得用工制度發生了質的變化。
  • 當今中國已完成新舊用工制度的轉軌,完全實行勞動合同制的用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