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人訴訟,是群體訴訟制度在我國民事訴訟中的表現形式,是將具有共同利益關係的多數當事人一方組合起來,將訴訟實施權授予其中的一名或幾名當事人,由他們代表其他有共同利益關係的全體當事人起訴、應訴,法院作出的判決對全體當事人都有拘束力的一種訴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