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满

来自中國法律百科 | China Law Wiki | ChinaLaw.Wiki
Liulingbowen留言 | 贡献2016年5月10日 (二) 14:21的版本
(差异) ←上一版本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版本→ (差异)

缓刑考验期满,是指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没有严重违反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没有严重违反禁止令,并且经过了考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6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如果没有上述四种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是指原判决的有罪宣告仍然有效,原判的刑罚也没有错误,但由于犯罪人在考验期内符合法定条件,原判决所宣告的刑罚不再执行。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认为原判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