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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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乃權利之對稱,指法律上的義務,即自然人或法人依法應盡的責任。依靠國家的強制力來保證履行。

分類

義務按不同的標準可作多種分類,主要有:

  1. 按義務所反映的法律關係的性質,分為政治生活、經濟生活、個人生活等方面的義務;
  2. 按與義務相對應的權利人的範圍,分為絕對義務相對義務
  3. 按義務行為的表現方式,分為積極義務(如納稅、撫養等)與消極義務(如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等);
  4. 第一性權利(原權)與第二性權利(救濟權)相對應,分為第一性義務第二性義務
  5. 按義務之間固有的主從關係,分為主義務從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