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結社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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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結社權,係指具有相同或相類似職業的群體所享有的組織一定的社會團體或組織的權利。是法律賦予一定的社會群體的結社權

許多國家不僅在憲法裏規定了結社權,而且還對職業結社權作了規定。例如德國1919年制定的《魏瑪憲法》第124條規定了結社權,第159條規定了法律保障「為保護及增進勞工條件及經濟條件之結社自由」。許多國家為保障工會的法律地位,除憲法規定外,另在勞動法或工會法裏作了進一步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