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系指劳动者因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而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的行为。
一般是因为劳动者提出辞职未被批准或解除劳动合同未被同意,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的,也有劳动者未说明任何原因不辞而别的。
在中国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中,自动离职的职工不享受任何当时辞职、辞退待遇。
现在一般将其视为违约行为,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需承担赔偿责任,并且新录用自动离职的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还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