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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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一般泛指有配偶者與第三者出於自願發生性關係的行為,是一個法律和道德性質的名稱,英文稱為Adultery,是源自拉丁文的adulterium,有損壞名譽之意。部份古代社會及伊斯蘭國家等,將兩人都是未婚或喪偶、離婚者而自願發生性關係及婚前性行為都歸類為通姦。

通姦罪與通姦除罪化

通姦行為在各國法律上處置不盡相同,有些國家未將通姦列入刑法處罰之對象;有些國家則在入法後,因理由不夠充分而除罪化。在通姦除罪化的地區,則是純粹道德上的問題,如果配偶通姦,可以以此為理由申請離婚。

通姦罪的處罰常見三種類型:

  1. 只罰有夫之婦,如日本1947年以前的刑法;
  2. 只罰男性相奸人,如新加坡刑法;
  3. 男女雙方皆處罰,但卻給予不同的刑度,通常是對丈夫較為寬厚,如中華民國於1923年制訂並施行至今的刑法(但過去實際適用時常產生同第一種之結果),另外義大利、西班牙和法國的舊法中都曾經有過類似的規定。

近代男女平等的概念興起後,有些國家規定是施予男女雙方平等的處罰。 此類國家多基於家庭應以感情為重,不能盡以法律干涉,所以會對處罰設有一定限制。例如中華民國和奧地利是僅以他方配偶提出控訴與否做為條件;瑞士以及德國的舊刑法則只處罰通姦導致分居或離婚的狀況。也有一些國家完全不處罰,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大陸)、英國,以及通姦除罪化之後的日本、韓國、德國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

從法律意義而言,中國大陸沒有法律規定通姦為犯罪行為。但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通姦是犯罪行為,例如破壞軍婚罪(即若一方明知對方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長期通姦、同居的,則構成該罪)和重婚罪(即若自己已婚、或對方已婚、或雙方均已婚,而自己和對方公開以夫妻的名義同居、通姦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解釋,此種行為屬於重婚論,為違法行為)。

另外,根據舊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150條,黨員與他人通姦,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因此中國共產黨黨員通姦並不是犯罪,而是違反黨紀。一些官員多因為通姦而被落馬。而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訂的條例里,刪除了與「通姦」有關的處分規定,改以「搞權色交易或者給予財物搞錢色交易」及「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行為,造成不良後果」取而代之。根據修訂後的《條例》第103條,搞權色交易或者給予財物搞錢色交易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而根據修訂後的《條例》第127條,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台灣

參見:通姦罪

香港

辦理離婚入稟的其中一項依據,是答辯人在婚內對入稟人不忠,在外與另一異性發生性關係,通稱為「通姦」(Adultery)。 入稟人除了要就通姦這項事實提出證據外,還須要證明,由於答辯人這種通姦行為的緣故,使他無法容忍與他一同居住。 入稟人的聲請(Petition),現已由表格填報方式提出,即表格三,可在高等法院大廈的經歷司辦事處索取。 入稟人在填表後,得經過經歷司審閱,經批准後才可以向答辯人傳達(Service)。 因此,如果入稟書內容起疑點,譬如入稟人在獲知答辯人與人通姦後,繼續與他同住,經歷司會提出疑問,指出依據條例,入稟人已算諒解(Reconciliate)了答辯人,事情便算告吹,在此情況之下,入稟人便得提出更多聲請依據。

無需指明與誰通姦

所謂同住,依案例是指同一住所(Household),換言之,如果經歷司發現入稟人和答辯人仍居住同一住址,便可表面推斷雙方是居於同一住所。當然,入稟人可詳細具體列出聲請內容,指明雙方雖然居住同一住所,但因二人再沒有同睡,更沒有性事,沒有同吃飯諸如此類,則根據以往的判例,如此雙方便不屬居住同一住所,兩人仍舊未曾修好。通姦不容易舉證,如果答辯人和情婦或情夫生下孩子,或答辯人親口或白紙黑字承認,是最好不過的事情。答辯人承認通姦,並不用指名道姓與誰,在那日期地點與人通姦,換言之,即使歡場過客,也足以收到此效。

因通姦而入稟離婚

嚴格來說,單通姦這事實不足以支持離婚令的頒布。 離婚的因由只有一個,即雙方的婚姻關係已到達一個無法可以挽救保留的地步(Irretrievable Breakdown),通姦以致使入稟人無法與答辯人同住,只是顯示這因由的依據。 換言之,如果入稟人明知答辯人在外花天酒地,滾紅滾綠,卻仍無動於中,則這事實說明入稟人仍舊可與答辯人雙好,婚姻仍然有其可取性。 法例說明,如果入稟人在知道通姦的事實後,仍與答辯人居住超過半年以上,則通姦便不可以成為入稟的依據。 以通姦為依據的離婚入稟聲請,可將情夫情婦列為第二答辯人,在此情況下,入稟人便要準備兩份入稟書,附上表格四,供兩答辯人作答。 表格四可由法院辦事處獲得,內容絕大多數只是「是非題」,答辯人只用看自己意願,填上是或否,填上日期並加簽署,交上法院,便告完成。 答辯人在填表後,如果並不提出絲毫的抗辯,可讓入稟人獲單方面的判令,離婚聲請便算湊效。

韓國

2015年2月26日,韓國憲法法院裁定通姦罪侵犯公民的基本權利,決議廢除實行62年的通姦罪。

伊斯蘭法

在伊斯蘭國家犯通姦罪的男方(無論是否已成年),都會被處以石刑;而女方已經成年的,也會被處以石刑,未成年的,則會被處以鞭打100下。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