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生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照顾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优先继承全部遗产的权利;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或不存在时,才能参加继承。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地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