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这种遗嘱设立形式简便易行,具有较强的保密性,是最常用的遗嘱形式。
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自然人在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这种遗嘱设立形式简便易行,具有较强的保密性,是最常用的遗嘱形式。
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自然人在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