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乃证明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之法律文书。
协议应当载明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履行期限等。
调解协议须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