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參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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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參與人,是指法院和執行當事人以外的參與執行工作的組織和個人,包括協助執行人執行見證人、被執行人的家屬以及代理人和翻譯人員等。

類型

協助執行人

協助執行人,係指執行程序中,按照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配合執行機關進行執行工作的單位和個人。金融機構及其管理部門、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管理部門、電信部門、車輛管理部門、稅務機關、海關、公安機關、用人單位以及其他有關部門都依法負有協助執行義務。

執行見證人

執行見證人,係指執行程序中,法院採取某些[[執行措施]時,其所委派的到場親自對執行活動進行觀察和監督,證實執行情況的人。根據《民訴法》第245、250條的規定,可以成為執行見證人的人員主要有:

  1. 被執行人為未成年人時,其成年家屬;
  2. 被執行人為公民時,其工作單位或財產所在地基層組織指派參加執行的人員;
  3. 被執行人為單位時,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