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卫生
劳动卫生,系指为预防与消除职业病,建立合理的劳动条件所采取的一系列技术、组织措施。为劳动法的重要内容,也是劳动法对工矿企业所提出的旨在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要求。在工矿企业内通常称“工业卫生”,有的国家称“职业卫生”。
在中国,1950年劳动部公布《工厂卫生暂行条例草案》,1956年国务院公布《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并设立了有关的劳动卫生科研机构,由此基本上形成了中国的劳动卫生制度。2001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修正)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卫生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