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4月北海由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后,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按调整后的行政区域,北海中院下辖一县三区(合浦县、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四个基层法院。
下辖合浦县、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四个人民法院。
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政治部、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行装科、法警支队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