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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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繼承,亦稱間接繼承,是指在法定繼承中,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時,本應由繼承人繼承的遺産,由已死亡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的法律制度。其中,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稱爲被代位繼承人,代替被代位繼承人繼承遺産的人被稱爲代位繼承人

條件

根據繼承法和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適用代位繼承須具備以下條件:

  1. 代位繼承只能適用於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不適用代位繼承。
  2. 被代位繼承人只能是被繼承人的子女
  3. 被代位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如果被繼承人的子女在繼承開始後遺産分割前死亡的,則其應該繼承的遺産份額轉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這不是代位繼承而是轉繼承
  4. 被代位繼承人必須具有繼承權。根據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若繼承人喪失繼承權,其晚輩直系血親不得代位繼承。但代位繼承人在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或對被代位繼承人盡養義務較多時,可以適當分得遺産
  5. 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只有被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才享有代位繼承權,被代位繼承人的其他親屬如兄弟姐妹配偶等均無此權利。依相關司法解釋規定,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另外,被繼承人的養子女、已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繼承;被繼承人親生子女的養子女可代位繼承;被繼承人養子女的養子女可代位繼承;與被繼承人已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養子女也可以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不受輩數的限制。

份額

代位繼承人無論是一人還是數人,都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應得的遺産份額。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