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移管被判刑人條約
截止2018年年底,中國已同烏克蘭、俄羅斯、西班牙、葡萄牙、韓國、澳大利亞、哈薩克斯坦、蒙古、泰國、吉爾吉斯、伊朗、塔吉克斯坦、阿塞拜疆、比利時和巴基斯坦15個國家簽署了雙邊被判刑人移管條約。[1]
參考文獻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在京簽署. 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 2018-11-03.
截止2018年年底,中國已同烏克蘭、俄羅斯、西班牙、葡萄牙、韓國、澳大利亞、哈薩克斯坦、蒙古、泰國、吉爾吉斯、伊朗、塔吉克斯坦、阿塞拜疆、比利時和巴基斯坦15個國家簽署了雙邊被判刑人移管條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