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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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证据,与直接证据相对,系指间接证明争议事实的证据

特征

间接证据具有三个特征:

  1. 具有证据的本质属性,即真实、与案件有内在联系并被依法收取;
  2. 直接证明争议事实以外的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事实;
  3. 可以由间接证明推断出争议事实,而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事实

运用

间接证据证明力不及直接证据,如在犯罪嫌疑人家中搜查到赃物,在犯罪嫌疑人身上发现血迹,在现场发现犯罪嫌疑人的指纹、脚印等,都是间接证据。仅凭这种证据,不能确认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但如果综合若干间接事实,经过推理也可以得出证明主要事实的结论,对于查明案件主要事实仍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