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责任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系以法人或公民因疏忽、过失行为致使公众第三者的利益受到损害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承包对象的保险类别,属责任保险中一项独立的、通用范围极广的险种。
保险责任范围
保险责任范围通常包括两方面:
- 对被保险人造成公众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 被保险人由于责任事故引起的诉讼中需要承担支付有关费用的责任。
公众责任保险一般规定了赔偿限额,这种限额可分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两部分,也可将两者合并为一个赔偿限额。
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一般以限额为限,但对限额的某些额外费用,如受害人的医疗费、向第三者的追偿费用等,通常给予特别补偿。
责任一般分为三种:
- 不能承保的风险,如故意制造的责任事故;
- 不在公众责任保险范围内的风险,如雇主对雇员伤亡应负的责任;
- 经过特别约定并加收保费后才能承保的风险。
公众责任保险与其他保险不同,没有固定的费率表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