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責任保險
公眾責任保險,係以法人或公民因疏忽、過失行為致使公眾第三者的利益受到損害而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承包對象的保險類別,屬責任保險中一項獨立的、通用範圍極廣的險種。
保險責任範圍
保險責任範圍通常包括兩方面:
- 對被保險人造成公眾第三者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依法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 被保險人由於責任事故引起的訴訟中需要承擔支付有關費用的責任。
公眾責任保險一般規定了賠償限額,這種限額可分為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兩部分,也可將兩者合併為一個賠償限額。
保險人的賠償責任一般以限額為限,但對限額的某些額外費用,如受害人的醫療費、向第三者的追償費用等,通常給予特別補償。
責任一般分為三種:
- 不能承保的風險,如故意製造的責任事故;
- 不在公眾責任保險範圍內的風險,如僱主對僱員傷亡應負的責任;
- 經過特別約定並加收保費後才能承保的風險。
公眾責任保險與其他保險不同,沒有固定的費率表可參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