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人民法院,系指我国在特定组织系统内设立的专门审理特定案件的审判机关。其设置和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单独作出规定。
现存的专门人民法院有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海事法院等。
专门人民法院与一般人民法院不同,不是按行政区域设立,且不审理一般刑事、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