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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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乃法院审判案件的合议庭的领导人。

任免

在我国,合议庭的审判长由法院院长审判庭庭长指定一名审判员担任。如果人民法院院长或审判庭庭长参加审判案件,便自任审判长。

职责

审判长的职责是:

  1. 负责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
  2. 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的名单;
  3. 告知当事人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
  4. 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5. 制止发问与案件无关的问题,制止诉讼参与人违反法庭秩序的行为,并有权予以警告,如果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退出法庭;
  6. 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结束作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7. 主持合议庭评议,同其他合议庭成员一起对合议庭作出的判决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