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为审判人员之通称。
各国法官的名称有所不同。在我国,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根据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详细规定了我国法官的职责、义务、权利、条件、任免、等级、考核、培训、奖励、惩戒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