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来自中國法律百科
Liulingbowen留言 | 贡献2020年6月1日 (一) 05:41的版本 ((by SublimeText.Mediawiker))
(差异) ←上一版本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版本→ (差异)

法官,為審判人員之通稱。

各國法官的名稱有所不同。在我國,法官是依法行使國家審判權的審判人員,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軍事法院專門人民法院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

根據2001年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詳細規定了我國法官的職責、義務、權利、條件、任免、等級、考核、培訓、獎勵、懲戒等事項。